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或吉林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以上(含)资质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白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白城电子投标交易平台网站:)注册和在网上(2020年7月7日8时30分-2020年7月13日17时00分前)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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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政务大厅六楼)。
6.2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白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3.3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或吉林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或乙级)资质,并具有满足本公告第3★★★.1款要求的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同类或相似的养护工程施工业绩,至少包含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和交通安全设施业绩,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工程等级、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招标项目的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政务大厅六楼)。